12月15日下午一点,工业物工教研室党支部在学院302召开了“学四史、懂宪法、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组织学习了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首先,支部书记成国庆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宪法。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除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确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宪法就成为立法机关进行日常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因而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但是宪法也只能规定立法原则,而不能代替普通立法。
接下来,支部党员同志们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习近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习近平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随后,成国庆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该条例。条例规定了党组织的设置、党组织的职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干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支部党员,特别是书记和支委要学透该条例,以条例为指导来规范开展支部工作。
最后,系主任陈成明同志就近期的相关系室专业工作:教材编写、专业社团建设等做了布置说明和督促,要求党员同志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上要更加积极主动,做好表率作用。
(供稿: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